【通用名】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成份】丙戊酸钠口服溶液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性状】丙戊酸钠口服溶液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适应症】适用于全面性、部分性或其他类型癫痫。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单药治疗常规剂量如下:成人:一般从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症状得到控制。通常剂量范围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若症状仍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体重超过20kg的儿童:一般从400mg/日起步(与体重无关),间隔加药直到症状得到控制;一般剂量范围为每日20-30mg/kg。若症状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35mg/kg/日。体重20kg以下的儿童:一般为每日20mg/kg,严重病例可加量,但仅限于那些可以监测丙戊酸血药浓度的患者。剂量若高于每日40mg/kg,就必须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血浆浓度监测可能起误导作用,剂量应根据临床监测进行调整。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由于水杨酸类与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谢途径,因此二者不可同时被服用。(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肝功能损伤,包括肝衰竭导致的死亡,曾发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疗的病人中。(见(禁忌)和(注意事项))水杨酸类不可用于16岁以下儿童(见阿司匹林/水杨酸治疗Reye综合征的产品介绍)。此外与丙戊酸钠联合使用,对于3岁以下的儿童会增加肝毒性的危险(见(注意事项))。联合治疗:若开始使用丙戊酸钠时患者已经使用其它抗癫痫药物,后者需缓慢撤药。同时丙戊酸钠的剂量增加也应逐渐进行,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标剂量。若与诱导肝酶活性的抗癫痫药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钠的加药速度应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酶诱导剂,丙戊酸钠的剂量也可能要减少。若同时合用巴比妥类药物,特别是出现了镇静作用(尤其是在儿童),巴比妥类应减量。注意:如果儿童服用剂量超过40mg/kg/日,应注意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适宜剂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控制情况,毋须常规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怀疑出现副作用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可能会有所帮助。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丙戊酸钠口服溶液口服,其生物利用度接近100%。分布的范围主要限于血液,并迅速交换到细胞外液,脑脊液中的丙戊酸钠的浓度与游离血浆浓度接近。丙戊酸钠口服溶液能通过胎盘。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在乳汁中丙戊酸钠口服溶液分泌的浓度很低(血清总浓度在1%-10%)。口服后,丙戊酸钠口服溶液可迅速(3-4天)达到稳态血浆浓度;静脉注射后,几分钟内可达到稳态血浓度,然后可继续静脉滴注维持。丙戊酸钠口服溶液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与蛋白结合的量呈剂量依赖性,且有饱和现象。丙戊酸分子可以滤出,但仅限游离型(大约10%)。与其它抗癫痫药不同,丙戊酸钠口服溶液不会增加其降解,也不降解其它药物,如黄体酮,这是由于参与细胞色素P450诱导作用的酶缺乏所致。半衰期约8-20小时,在儿童通常较短。丙戊酸钠口服溶液通过葡萄糖醛酸化和β-氧化代谢,并主要经尿液排泄。
【不良反应】罕有肝功能损害。致畸胎危险。神经功能紊乱:在丙戊酸钠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嗜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当治疗时,可单独出现或与癫痫发作同时出现,当剂量减少停用时,这些症状会减少,这些病例常发现在联合治疗特别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剂量之后。消化道紊乱(恶心、胃痛)多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但是不需停止治疗,症状通常可在数天内消失。短暂的和/或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已有报导:脱发,轻度姿势性震颤和嗜睡。已有报导单纯纤维蛋白原减少或出血时间延长,通常不伴有临床体征,此多发生于大剂量时(丙戊酸钠对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血液系统:多为血小板减少,罕有贫血,白细胞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偶有报导胰腺炎,有时导致死亡。有报告血管炎。无肝功能异常的单纯和轻度高氨血症时有出现,但不需要停止治疗。也报告体重增加,闭经及月经紊乱。偶有报导可逆或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但其因果关系尚未明确。丙戊酸可引起皮肤反应,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坏死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也有报导。有单独报导,伴随丙戊酸治疗出现可逆性Fanconi氏综合征,但其作用机理未明。
【注意事项】肝功能异常发生时情况:极个别有报导严重肝损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别是接受多种癫痫药治疗者,有严重癫痫发作的婴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脑损害,精神迟滞和或遗传代谢或退化性疾病者。3岁以后,发生率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进一步下降。在大多数病例,肝损害在治疗头六个月里出现。可疑症状:临床症状是早期诊断的依据。特别是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症状应考虑到肝脏功能损害的可能,特别是那些高危病人。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如乏力、厌食、嗜睡、思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癫痫复发。应告诫病人(或患儿家属),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立即进行临床检查及肝功能检查。观察:在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头6个月内也应定期作肝功能监测。在一般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试验,特别是凝血酶原率最为相关。当确定在异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别是伴有其它生化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降低,胆红素增加和转氨酶升高)需要停止丙戊酸钠口服溶液治疗。作为预防措施,如病人同时服用水杨酸盐也应停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代谢途径是相同的。在治疗开始之前或手术前和自发性挫伤或出血时应查血常规,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见不良反应)。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由于游离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减少丙戊酸钠口服溶液的剂量。偶有报导应用德巴金时常出现免疫功能异常,在系统性红班狼疮的病人使用时,需要权衡丙戊酸钠口服溶液的利弊。偶有胰腺炎报导。因此当服用丙戊酸钠口服溶液病人患急性腹疼时,应查血清淀粉酶。
【禁忌】1.急性肝炎2.慢性肝炎3.个人或家族有严重肝炎史,特别是药物所致肝炎4.对丙戊酸钠过敏者5.卟啉症
【贮藏】密闭阴凉处保存(不超过20℃)。请远离儿童放置。
【有效期】36个月
【生产厂家】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