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贺普丁
【产品名称】拉米夫定片
【英文名】Lamivudine Tablets
【汉语拼音】LaMiFuDingPian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拉米夫定。
化学名称:(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1g(1片),每日一次,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疗程:
对于HBeAg阳性的病人,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建议应用本品治疗至少一年,且在治疗后发生HBeAg血清转换(即HBeAg转阴、HBeAb阳性),HBVDNA转阴,ALT正常,经过连续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考虑终止治疗。
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在发生HBsAg血清转换或治疗无效(HBV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续升高)者,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对于考虑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并必要时加强支持治疗。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应加强随访,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病情采取适宜的疗法。如果经过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HBeAg血清转换,HBVDNA转阴,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治疗期间HBV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提示治疗无效,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它临床指征显示,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HBVDNA和HBeAg情况,以防肝炎复发。4个月后,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
肾功能损伤者:
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服用本品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有所升高。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拉米夫定100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
肝功能损伤者:
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包括晚期肝病等待接受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警告】
1、乳酸性酸中毒/伴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肿大:在高剂量的核苷类药物联合治疗HIV感染病人的过程中,有报告出现乳酸性酸中毒。包括致死病例,通常合并严重的肝肿大和肝脏脂肪变性。在乙型肝炎合并失代偿肝病的病人中,这类事件偶有报告,一旦发生了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应中止治疗。
2、肝炎的治疗结束后恶化:在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后已经发生了肝炎恶化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证据(除了在停止治疗后经常观察到的HBVDNA重新出现之外,主要通过血清ALT升高来检测这些证据。治疗一年后的病人停药后观察16周,ALT升高的发生率见下表)。尽管大多数事件似乎是自限性的,但已有报告在一些病例中发生死亡。尚不清楚是否与终止拉米夫定治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停止治疗后,必须通过临床随访和实验室随访对病人进行密切监测至少几个月。尚无充分的证据能够确定,重新开始治疗是否能改变治疗后肝炎恶化的病程。
2项安慰剂对照研究中的治疗后ALT升高情况

*每例病人都可被列于1个或多个类型中。
#相当于修订后WHO标准中的3级毒性反应。
ULN=正常值上限。
3、胰腺炎:在接受贺甘定治疗的艾滋病毒(HIV)感染的病人中,有关于胰腺炎和周围神经系统疾病(或感觉异常)的报道。
【不良反应】
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米夫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详见下表。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
在成人中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治疗期间出现的部分不良事件(发生率≥5%)。(研究1-3.)
肿瘤化疗的病人的资料有限。
5. 如果HBeAg阳性的病人在血清转换前停用本品,或者因治疗效果不佳而停用药者,一些病人有可能出现肝炎加重,主要表现为HBV DNA重新出现及血清ALT升高。
6. 如果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参见用法用量),应对病人临床情况和血清肝功能指标(AL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定期监测至少4个月,之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随访。对于在停止治疗后出现肝炎复发的病人重新开始拉米夫定治疗的资料尚不充分。
7. 对于有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的病人,病毒复制的风险更大,预后较差。该组病人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得到确立。目前尚无足够的临床研究资料用以批准拉米夫定用于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病人的治疗。据国外有关临床研究资料,合理应用拉米夫定可提高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的近期生存率,在这些病人中,不宜停用拉米夫定。但作为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不能逆转肝脏结构终末期的改变及其并发症,因此对这些病人还应考虑其它(包括肝移植的)更有效的治疗。对于有HIV并发感染的患者,如果正在接受或打算接受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一齐多夫定合并治疗,应维持拉米夫定用于HIV感染的推荐剂量(通常每次15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同时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类药物合用)。对于并发HIV感染,但不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如单用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肝,有出现HIV突变的可能。
8.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资料,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
9.应告知病人尚未证实本品治疗可降低乙肝病毒传染他人的风险,故仍需给予适当的预防。
10.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目前还没有关于拉米夫定对驾驶或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另外,对药物的药理学研究结果也不能准确预测拉米夫定对这些活动有不良影响。
【禁忌】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本品的药物代谢和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并主要以药物原型经肾脏清除,故与其它药物代谢物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很低。
拉米夫定主要是以活性有机阳离子的形式清除。在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特别是当该药物的主要清除途径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的主动肾脏分泌时(如三甲氧苄氨嘧啶),应考虑其相互作用。其他以这种机制清除的部分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经研究表明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
主要以活性有机阴离子形式或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的药物与拉米夫定不会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拉米夫定与三甲氧苄氨嘧啶(160mg)/磺胺甲恶唑(800mg)同时服用后,可使拉米夫定的暴露量增加40%。但拉米夫定并不影响三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恶唑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所以除非患者有肾功能损伤,否则无须调整拉米夫定的用药剂量。
当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同时服用时,可观察到齐多夫定的Cmax有适度的增加,约28%,但系统生物利用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无显著变化。齐多夫定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参见【药代动力学】)。
同时使用拉米夫定与α-干扰素,二者之间无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临床上未观察到拉米夫定与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如环孢霉素A)之间明显的不良相互作用。但尚未对此进行正式的研究。
同时使用拉米夫定和扎西他滨(zalcitabine)时,拉米夫定可能抑制后者在细胞内的磷酸化。因此建议,不要同时使用这两种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
本品对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动物的生殖研究表明它没有致畸性,对雌性和雄性的生殖能力也没有影响。当给妊娠家兔服用相当于人类治疗剂量的药物时,可增加早期胚胎死亡的机会。拉米夫定可通过被动转运穿过胎盘,新生动物体内的血清药物浓度与母体和脐带内的相似。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资料,因此服药期间不宜妊娠。对于使用拉米夫定期间不慎怀孕的妇女必须考虑到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后肝炎复发的可能性,是否终止妊娠,须权衡利弊与患者及其家属商量。
哺乳:
口服给药后,拉米夫定在母乳中的浓度与血浆中的相似(范围在1-8mg/mL(4.4-34.9mmol/L),故建议正在服药的妇女不要哺乳婴儿。
【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老年用药】参见成人用法用量。
【药物过量】
在有限的关于人类急性服用过量药物的资料中,没有死亡发生,且患者均已康复。过量服用后未见特殊的体征和症状。虽然对此尚无相关的研究,如果发生了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并按要求给予常规的支持性治疗。因为拉米夫定可透析清除,所以当用药过量且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可采取连续的血液透析进行治疗。
【临床研究】
在中国440例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显示,拉米夫定治疗一年,使71%的病人HBVDNA转阴,71%的病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正常。HBeAg血清转换率(HBeAg转阴,HBeAb出现)随治疗时间延长而升高,治疗前ALT异常的病人HBeAg血清转换率在治疗后1、2、3、4年分别为13%、22%、30%和37%。在中国2200例病人中的扩大临床研究显示,拉米夫定治疗一年,80%的病人HBVDNA转阴,72%ALT正常,16%HBeAg血清转换,54%的病人获得肝脏组织学改善。
在国外对照研究显示,HBeAg阳性的病人经过一年的拉米夫定治疗,34~57%的病人HBVDNA转阴,40~72%的病人ALT正常,16~18%的病人HBeAg血清转换,38~52%的病人获得了肝脏组织学改善,在部分病人减缓了肝纤维化的进展(拉米夫定组3~17%的病人发生肝纤维化进展,安慰剂组为7~27%)及向肝硬化发展(拉米夫定组1.8%的病人向肝硬化发展,安慰剂组为7.1%)。在拉米夫定一年治疗未获得HBeAg血清转换的病人继续治疗两年后,其中60%的病人肝脏炎症好转,51%的病人桥样纤维化得到改善。
对于在治疗中没有实现HBeAg血清转换的病人,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可能导致HBV复制再现,表现为停药后2到6个月内HBVDNA和血清ALT水平回升至治疗前水平。
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可检测到乙肝病毒YMDD变异株,且发生率随治疗时间延长而升高;治疗1年后为20%、3年后53%、4年后70%,并且在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中可能更高。随着YMDD变异株的出现,一些病人对拉米夫定治疗的反应有所降低(包括HBeAg血清转换率和消失率较低)。一年研究显示:与安慰剂组比较,其血清HBVDNA和ALT水平仍然显著下降,肝脏组织学得到明显改善,HBeAg血清转换率达到17~20%(安慰剂组仅为6~7%)。同时,大多数病人其HBVDNA和ALT水平仍然低于治疗前。在这些病人中继续拉米夫定治疗,其HBVDNA和ALT仍然控制在治疗前水平以下。另外,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和无YMDD变异的病人相比,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是相似的。体内研究显示,YMDD变异型HBV表现出复制能力减弱,在停止治疗后4个月内有53%转化为野生型HBV。
在HBeAg阴性病人中的前C区变异株HBV感染者,初步的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一年的疗效与治疗HBeAg阳性(野生型HBV感染)的病人疗效相似,即经过为期1年的治疗,71%的病人HBVDNA受到抑制;67%的病人实现ALT正常化;38%的病人肝脏组织学的KnodellHAI评分改善。在拉米夫定治疗后1年后停药,大部分HBeAg阴性的病人病毒复制恢复。有限的资料表明,在该人群中延长拉米夫定治疗(2年),可保持HBVDNA抑制且ALT正常。在治疗过程中及停药后,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低,在有或无YMDD变异的HBeAg阴性的病人中相似。
在失代偿肝病的病人中不适合开展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人群中进行开放治疗研究显示,病人在肝移植前和移植中接受拉米夫定治疗,可以有效抑制血清HBVDNA的水平,并可实现血清ALT的正常化。在肝移植后,继续服用拉米夫定,可减少移植肝脏HBV再感染,HBsAg阴转增加,1年的生存率达76-100%。
正如预期那样,由于同时存在免疫抑制,在52周治疗后,在肝移植人群中,YMDD变异型HBV的发生率(36(64%)较免疫健全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14(32%)高。但是,YMDD变异的出现并不一定与肝病的进程相关,大多数病人可从拉米夫定连续治疗中继续获益。
在中国,目前尚无拉米夫定用于儿童的资料。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铝塑泡罩包装。14片/板,1板/盒。
【有效期】36个月
【生产企业】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