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雅施达
【产品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英文名称】Perindopril Tablets
【汉语拼音】PeiDuoPuLiPian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培哚普利叔丁胺。
【性状】本品为白色条状片,片面中间有压痕。
【适应症】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4mg/次,或遵医嘱。
原发性高血压:
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
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
(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
(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
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
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
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
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
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Cockroft’公式计算:*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用:年表示年龄,千克表示体重,mmol/l表示血肌酐。该公式适用于成年男性,女性则乘以0.85予以修正。
4、肾血管性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2mg/天,此后按照患者血压反应调整剂量。
应检查血肌酐和血钾,以便发现功能性肾功能不全的出现。(参阅:注意事项)
5、肾功能不全时,培哚普利的剂量应按照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调整:
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分,不需要调整剂量。
如果30
如果15
对这类患者通常的医疗处理包括定期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如在治疗稳定阶段每两个月检测一次。这种病例,可以合用的利尿剂是袢利尿剂。
6、血液透析的高血压患者(Clcr<15ml/分):
培哚普利是可以经透析被清除的(参阅警告:血液透析)。透析清除率是70ml/分。在透析当天给予2mg培哚普利。
充血性心力衰竭:
小剂量开始治疗,尤其以下病例:
7、起始血压低或正常。
8、肾衰。
9、低钠血症,无论是否药物(利尿剂)引起。
ACE抑制剂可与利尿剂合用,必要时还可以加用洋地黄苷。
建议由每天早晨2mg开始治疗,同时监测血压。必要时增加至常规治疗剂量,即每天2-4mg,一次服用。
选择的每天治疗剂量应当使立位收缩压不低于90mmHg。
高危心衰患者(严重心衰,患者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用药后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减半(即:1mg/天)。
每次增加剂量时应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并且按照心功能分级,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以便评估治疗的安全性。
【药理毒理】培哚普利是一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可将血管紧张素I转化为血管紧张素II.血管紧张素II具有明显的缩血管作用,并可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醛固酮。
培哚普利可导致:醛固酮分泌减少;由于缺少醛固酮的副反馈,肾素活性增高;长期服用,总外周动脉阻力降低,且优先作用于肌肉和肾脏血流,不伴有钠和液体潴留或反射性心动过速。
与所有的转换酶抑制剂相同,培哚普利抑制强烈肽类血管扩张物质-缓激肽降解为无活性的肽类。
对于低肾素水平或正常肾素水平的患者,培哚普利均能降低血压。
培哚普利以其活性成分培哚普利拉发生作用,其他代谢产物无活性。
抗高血压作用的特点:
治疗高血压:培哚普利可用于治疗各种程度的高血压:轻度,中度,或重度。降低卧位和立位的收缩压和舒张压。
服用单一剂量后,4-6小时出现最大降压作用,而且持续24小时以上。
24小时后残留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作用仍然很高(接近80%)。
对于有效的患者,治疗1个月后血压可恢复正常化,而且不产生耐药性。
停止治疗后,不引起血压反跳。
培哚普利有血管扩张作用,恢复大动脉弹性并降低左室肥厚。
必要时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转换酶抑制剂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以减少单独服用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的危险性。
治疗心力衰竭:三项对慢性心衰的研究显示,和其他同类药物比较,培哚普利降低血压更为缓和,极少发生突然性血压下降。
心衰的血流动力学作用机制:
培哚普利降低心脏负荷;
1、可能通过改变前列腺素的代谢,扩张静脉:降低前负荷;
2、降低总外周血管阻力:降低后负荷。
对心衰病人的研究显示:
1、降低左室和右室的充盈压;
2、降低总外周血管阻力;
3、增加心输出量和提高心脏指数;
4、增加局部肌肉血流,提高运动耐力。
【药代动力学】培哚普利口服吸收迅速。吸收量为服用剂量的65-70%.培哚普利水解为培哚普利拉,培哚普利拉是特异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培哚普利拉的生成量受饮食的影响。血浆培哚普利拉达峰浓度的时间是3-4小时。
血浆蛋白结合率少于30%,而且为浓度依赖性。连续每天一次服用培哚普利后,平均达到稳态浓度的时间是四天。有效的累积半衰期约为24小时。
在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病人,血浆培哚普利拉浓度显着升高,这可能是由于肾衰或年老的关系。在心力衰竭患者,药物的清除延缓。培哚普利的血液透析清除率是70ml/分。
在肝硬化的患者,培哚普利动力学有所改变:母体分子的肝清除率减半。而培哚普利拉的生成量并无减少,因此不需要调整剂量。
ACE抑制剂能通过胎盘。
【不良反应】
临床副作用:
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
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
3、少数病例皮疹;
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
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
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
【注意事项】
特别警告:由于该药含有乳糖,故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症,或缺乏乳糖酶的患者。
在免疫抑制病人,有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的危险当以下述方式服用ACE抑制剂时,罕见病例出现粒细胞缺乏和/或骨髓抑制:
1、大剂量给药
2、伴多系统疾病(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合并免疫抑制治疗和/或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的治疗的患者。
预防这类事件最好的方法是严格遵守推荐的服用剂量。但是,假如这些病人需要服用ACE抑制剂,应慎重评估危险/利益比。
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已经报道服用ACE抑制剂,包括培哚普利治疗的病人,极少数病例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在脸,肢体,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在这种病例,应立即停止服用培哚普利,而且要监护病人直到水肿消失。只发生于面部和唇部的水肿,一般不经治疗即可消退,但可以给予抗组胺药以减轻症状。
与血管神经性水肿相关的喉部水肿可以致命。舌部、声门和/或喉部的水肿可导致气道阻塞,应立即给予1/1000的肾上腺素溶液(约0.3ml至0.5ml皮下注射)及其它适当的治疗。
ACE抑制剂禁用于这类病人(参阅:禁忌)。有与ACE抑制剂治疗无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服用ACE抑制剂导致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危险性增加。
使用透析膜患者的类过敏性反应:有报道,在采用高渗膜进行透析或用糖酐硫酸盐吸附法进行血浆低密度脂蛋白分离置换同时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迟发性危及生命的过敏性样反应的病例。
使用高渗膜进行透析或用糖酐硫酸盐吸附法进行血浆低密度脂蛋白分离置换的患者应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需要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和进行血浆低密度脂蛋白分离置换的患者,暂时中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至少24小时,可避免出现这些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咳嗽:已经报道服用ACE抑制剂的患者发生干咳。其特点是持续性和停药后消失。如果发生,应考虑该症状是由药物引起的。如果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是必须的,则治疗可以继续。
肝衰竭:极少数情况下,ACEI与胆汁淤积性黄疸有关,并可进展为突发性肝坏死和死亡,这一症状的发生机制尚不清楚。接受ACEI治疗的患者如出现黄疸或明显的肝脏酶升高,应停用ACEI并接受适当的医疗随访。
引起低血压和/或肾衰的危险性(在心衰,水钠丢失等病例):
显着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特别是在严重水钠丢失(严格无盐饮食或长期利尿剂治疗)、治疗前低血压、肾动脉狭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硬化合并水肿和腹水的患者。
由于ACE抑制剂阻断该系统,在首次给药后、以及在治疗开始后的最初两周,可引起血压突然下降和/或血肌酐升高(反映功能性肾衰,在某些病例表现为急性肾衰)。这种情况很罕见且出现的时间不定。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应逐渐增加剂量(参阅:用法用量)。
老年人: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肾衰:在肾衰病人应降低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min)(参阅:用法用量)。
在这类病人和患有肾小球肾病的病人,常规的处理是定期检测血钾和血肌酐水平。(参阅:用法用量)
确诊动脉硬化的患者:由于所有这些患者均存在有低血压的危险,对服用此药的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功能不全患者要小心监护,且由小剂量开始。
肾血管性高血压: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治疗是血管重建。然而,对于等待手术治疗或不能实行手术的患者,ACE抑制剂可能有效。由于在某些患者ACE抑制剂治疗会引起功能性肾衰(停药后是可逆的),故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且检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
其他高危人群:对严重心衰(心功能IV级)或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存在自发高钾血症的倾向)的患者,治疗应在严密医疗监护下,从小剂量开始。
高血压合并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人,不要停止β-受体阻断剂的治疗。ACE抑制剂应当与β-受体阻断剂联合用药。
贫血:在肾脏移植和血液透析的病人,应用ACE抑制剂后出现贫血合并血红蛋白下降,而且血红蛋白起始值越高,下降幅度则越大。这种作用没有显示剂量依赖性,但显示与ACE抑制剂的作用机制有关。
这种血红蛋白下降是中度的,发生于1-6个月,随后保持稳定。停止治疗后可以恢复。如果定期检测血红蛋白值,这类病人可以继续治疗。
手术:麻醉的病例特别是当要使用具有降血压倾向的药物时,ACE抑制剂能引起低血压。如果可能,在手术前二天应停止服用长效ACE抑制剂,如培哚普利。
脱敏过程中的类过敏性反应:正在进行膜翅目昆虫(蜜蜂、胡蜂)毒液脱敏的患者,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有发生迟发性危及生命的过敏性样反应的罕见病例报道。
过敏症患者脱敏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在初始阶段就应谨慎,毒液免疫治疗后的患者必须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需要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脱敏治疗的患者,暂时中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至少24小时,可避免出现这些不良反应。
对驾驶机动车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由于药物可引起眩晕,机动车驾驶员和机器操作人员应特别谨慎。
【禁忌】在下列情况下禁用培哚普利:
1、对培哚普利过敏;
2、与使用ACE抑制剂有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病史;
3、妊娠的4至9个月;
4、哺乳。
在下列情况下不推荐使用培哚普利:
1、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盐、雌莫司汀合用(参阅:药物相互作用);
2、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肾动脉狭窄;
3、高血钾;
4、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和哺乳期。
【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配伍:
1、保钾利尿剂(阿米洛利,坎利酸钾,螺内酯,氨苯蝶啶,单独或联合),治疗心力衰竭时除外(小剂量ACE抑制剂+低剂量噻嗪类利尿剂),钾盐。高钾血症(可以致命,尤其在肾衰的病例,药物对血钾的升高具有协同作用),除低血钾的患者,不要将补钾制剂或保钾利尿剂与ACE抑制剂合用。
2、锂:ACE抑制剂升高血锂浓度甚至达到毒性水平(减少锂的肾排泄)。如果必须使用ACE抑制剂,必须严密监测血锂水平并调整剂量。
3、雌莫司汀: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危险性增加。
谨慎配伍:
1、非甾体类抗炎药和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3克/天:在高危患者(老年和/或脱水患者),ACE抑制剂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通过降低肾小球滤过、抑制扩血管前列腺素合成,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而降血压作用减弱。故治疗开始时应适当补液,并监测肾功能。
2、抗糖尿病制剂(胰岛素,磺脲类):有关卡托普利和依那普利的描述:接受胰岛素和磺脲类降糖药治疗的患者,ACE抑制剂可以增强降低血糖的作用。
但极少出现低血糖症状(改善葡萄糖耐量而使胰岛素的需要量下降),应加强血糖的自我监测。
3、巴氯芬:增加抗高血压作用。必要时监测血压和调整抗高血压药物剂量。
4、噻嗪类利尿剂:在已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开始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引起突发性低血压和/或急性肾衰的危险。在高血压患者,如果以前接受的利尿剂治疗已经引起水钠丢失(特别是近期接受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血液透析的患者)。
建议:
--开始ACE抑制剂治疗以前,停止使用利尿剂,以后必要的话,重新使用非保钾利尿剂。
--或由小剂量开始ACE抑制剂治疗并逐步增加剂量。
对服用利尿剂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如果必要,在减少非保钾利尿剂剂量后,从小剂量开始ACE抑制剂治疗。所有的病例,ACE抑制剂治疗的最初几个星期内,应监测肾脏功能(血肌酐)。
5、保钾利尿剂:可单独使用(阿米洛利、坎利酸钾、螺内酯、氨苯蝶啶),也可用于已使用ACEI和袢利尿剂,射血分数<35%的纽约心功能III级或IV级患者的联合治疗。
如果不遵从联合用药的处方原则,ACE抑制剂与保钾利尿剂合用存在引起高钾血症,甚至致命的危险。
因此,用药前应排除高钾血症和肾功能不全,并密切监测血钾和血肌酐(在治疗后的第一个月内每周测定一次,此后每月测定一次)。
可以考虑的配伍:
1、氨磷汀:增强降血压作用;
2、三环类抗抑郁药,精神安定药抗高血压作用和直立低血压的危险增加(协同作用);
3、可的松,替可克肽(口服)(作为Addison氏病替代治疗的皮质激素除外)减弱抗高血压作用(皮质激素导致水钠潴留);
4、泌尿道使用的α-受体阻滞剂:阿夫唑嗪,哌唑嗪,特拉唑嗪,坦洛新会增强降压效果,增加直立性低血压的危险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药物引起畸形的危险较低。在治疗中意外发现妊娠的病例,不一定要终止妊娠。但应做B超监测颅穹隆的发育。另一方面,在服用ACE抑制剂时发现怀孕者,必须停止服药,而且在整个妊娠中不再服用。
在妊娠的4-9个月里,禁用培哚普利。
哺乳:由于缺乏药物进入母乳的资料,母乳喂养的母亲禁止服用培哚普利。
【贮藏】遮光,密封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企业】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